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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代会代表: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工作部署,我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为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学校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时间和范围

1.集中受理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7日

2.征集范围:一是涉及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作大局;二是教职工普遍重视且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事项。一般问题及个别意见不列入教代会提案的范畴。提案选题具体有以下九个方面:

1)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提高科研水平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7)有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8)有关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9)其他。

以下六种情况一般为不合格提案:

1)不属于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2)未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3)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4)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简单定性、指向性不清、无从下手)的问题;

5)涉及教职工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6)有关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1.教代会代表在深入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和收集教职工意见提出提案,使提案持之有据、言之成理。

2.提案须反映学校实际工作情况,提案的提出要有事实依据,对案由的叙述要清楚具体,避免笼统空洞,并提出具体实在、切实可行、方便操作的建议。

3.提案要重点突出,一事一案,每一件提案针对一个实际问题。

4.每件提案应由一名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五名(含)以上教代会正式代表附议。

三、提案提交的要求

     提案表纸质版(见附件)须在提案人、附议人两栏姓名处手写签名,并经由代表团团长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至行政楼14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jmghbgs@163.co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x

 

 

 

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校工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