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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和核查非事业编制会员在册信息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和核查非事业编制会员在册信息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保证2016年度工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分工会于3月31日前收缴2016年1-6月工会会员会费,并填写交费名单(见附件)。同时,请各分工会核查离校或调动到校内其他部门的非事业编制会员并在表中备注,以便校工会对会员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注意:根据学校工会十四届常委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决定,从2016年开始,我校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改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合计的5‰。

联系人:车秀苹    联系电话:2174

 

附件:2016年1-6月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明细表.xlsx

 校工会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