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二级教(职)代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32号),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单位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校党委组织部、校工会决定将今年各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工作中的述职大会继续纳入二级教(职)代会,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6年1月15日前
二、召开范围:
1、独立设置分工会的单位必须召开二级教(职)代会,未设立二级教代会的,须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下统称为二级教代会);
2、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联合分工会、国际经济研究院/研究生院联合分工会按组成单位分别召开二级教代会;
3、校直机关一、校直机关二分工会和教务处/科研处/教室与会议室管理中心联合分工会按组成单位分别召开述职大会。
三、主要议程(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合并和增加内容):
1、单位主要领导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和单位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2、领导班子成员作述职报告;
3、分工会主席作分工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上一次二级教(职)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分别召开二级教代会的联合分工会可按组成单位由本单位工会负责人作相应的报告);
4、审议通过本单位本部门外聘人员管理细则(详见附件1,人力资源处11月30日所发通知);
5、举行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具体程序见附件2);
6、分组讨论、代表发言;
7、大会决议。
二级教代会代表对单位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分工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单位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报告,行使讨论建议权;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单位内部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行使讨论通过权;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提案工作报告行使评议监督权。
四、参会人员:
1、二级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2、各单位应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
3、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非事业编制人员代表列席。
五、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的具体要求见校党委组织部通知(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二级教代会主持人应为二级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主席;
2、会标应为“(××单位)2015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或职工大会)”;
3、应到会人数须达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二级教代会;
4、二级教代会进行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召开二级教代会,须由二级教代会主席团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并于二级教代会召开前一周向学校工会书面报告本单位二级教代会的日程和议程(见附件4);
6、二级教代会召开之前,可以针对本单位发展等事宜征集提案;
7、二级教代会结束后两周内,各单位要将二级教代会情况报告表(见附件5)及时报校工会备案,同时将会议简报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jmghbgs@163.com。
8、凡单独召开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的,应于大会结束后两周内将选举情况和选举结果加盖同级党组织章后报送校工会。
9、本单位制订的外聘人管理细则,须提交本单位二级教代会审议通过。
附件:
1、关于二级部门制定外聘人员管理细则以及为城镇户籍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公积金的通知.docx
2、2015年分工会设置调整和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doc
3、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2015年考核工作方案.doc
校党委组织部
校工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