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二级教(职)代会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32号),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单位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校党委组织部、校工会决定将今年各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工作中的述职大会纳入二级教(职)代会,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4年12月(具体时间以组织部通知为准)
二、召开范围:
1、独立设置分工会的单位必须召开二级教(职)代会;
2、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联合分工会、国际经济研究院/研究生院联合分工会按组成单位分别召开二级教代会;
3、校直机关一、校直机关二分工会和教务处/科研处/教室与会议室管理中心联合分工会按组成单位分别召开述职大会。
三、主要内容(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合并或增加内容):
1、单位主要领导作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和单位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2、领导班子成员作述职报告;
3、分工会主席作分工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上一次二级教(职)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凡召开二级教代会的联合分工会可按组成单位由本单位工会负责人作相应的报告);
4、分组讨论、代表发言;
5、大会决议。
二级教(职)代会代表对单位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分工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单位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报告,行使讨论建议权;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单位内部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行使讨论通过权;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提案工作报告行使评议监督权。
四、参会人员:
1、二级教(职)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2、各单位应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
3、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非事业编制人员代表列席。
五、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的具体要求见校党委组织部通知
六、注意事项:
1、二级教(职)代会主持人应为二级教(职)代会常设主席团主席;
2、会标应为“(××单位)2014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或职工大会)”;
3、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二级教(职)代会;
4、二级教(职)代会如进行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召开二级教(职)代会,须由二级教(职)代会主席团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并于二级教(职)代会召开前一周向学校工会书面报告本单位二级教(职)代会的日程和议程(见附件1);
6、二级教(职)代会召开之前,可以针对本单位发展等事宜征集提案;
7、二级教(职)代会结束后一周内,各单位要将二级教代会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及时报校工会备案,同时将会议简报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jmghbgs@163.com。
附件: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召开二级教代会的请示(样本).docx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docx
组织部
校工会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