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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举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教普法办[2012]1号),请各分工会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此次知识竞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赛人员

1、学校教代会代表和二级教代会代表必须参加。

2、其他教职工可自愿参加。

二、竞赛方式和截止时间

1、试题和答题纸在《中国教工》杂志2012年第4期刊登,可以复印(杂志已于2012年5月4日分工会干部培训会议上发给各分工会)。

2、分工会将本部门参赛者的答题纸和名单于6月30日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车秀萍,联系电话:2174。

三、凡参加竞赛者均将获得校工会赠送的一份纪念品

 

校工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