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分工会递交“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的通知
各分工会:
请在
联系人:沈思言
联系电话:64495196
注意事项:
一、 考核时间为
二、 院(/系/部/处)务公开、 缴纳会费、二级建家及二级教代会等在上次(3月份和4月份)考核时已经加过分的项目,本次不再重复加分;本次考核时间段内通过建家验收的加5分,挂网宣传的再加2分。
三、 纳入本次考核的校工会举办活动评分标准和额度如下:
(一)“惠园飞歌”教职工歌手赛:
1、凡组织歌手参加比赛的分工会加1分(以实际参加为准);
2、凡参赛歌手获得奖项(包括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特别奖,创作奖及优秀组织奖)的分工会再加1分/奖项(特别提示:按奖项加分,不按获奖人数加分);
(二)教职工乒乓球赛:
1、凡组织选手参加比赛的分工会加1分(以实际参加为准);
2、凡参赛选手获得奖项(包括男子单打1-7名,女子单打1-7名,男子双打1-4名,女子双打1-4名)的分工会再加1分/奖项(特别提示:按奖项加分,不按获奖人数加分);
(三)参加红十字博爱捐款活动的分工会加1分;
(四)组织教职工承担奥运会、残奥会驾驶员且实际参加
(五)提交首届“北京健康之星”候选人材料的分工会加1分;
五、纳入本次考核范围的各类总结、报告和报表包括:按时递交《部门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评分表》的加1分。
六、分工会为教职工维权办实事的, 视其具体内容和成效加2~5分/件。
七、部门活动:
1、填写部门活动的“加分明细”,须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名称、活动内容和参加人数”四项要素,以便核分。例如:
×年×月×日,举办“×××”活动(+2分),参加人数20人(+1分),党政领导参加(+2分)。
2、未挂网宣传的活动须附简短的活动内容说明,已挂网宣传的直接交宣传稿件。
八、凡在网上宣传分工会工作的,加1分/项(二级教代会和二级建家宣传稿加2分)。
九、凡在本通知中未作特殊说明的,加分标准遵循《部门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十、为方便填写,《部门工会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格式有所调整,感谢各分工会的配合。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