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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07年教育创新标兵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07年开展“教育创新工程”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总共可报送1名教育创新标兵。评选条件如下:

 

教育创新标兵评选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教学工作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勤于进取,善于总结教学规律,创造和应用先进教学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在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有明显成效,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的好评。

    2、在科研工作中,开拓创新,注重探索、应用新理论、新技术,为增强学校科技开发能力、理论创新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管理岗位上,开拓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规律,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积极献计献策,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在提高学校整体实力和综合能力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4、在服务岗位上,积极总结经验,探索新规律,适应新形势,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服务内容,在提高学校服务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5、在民主管理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为推进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校的校务公开和教代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在工会建家各项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并取得明显效果。

    6、在学校改革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具有明显效果。

请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选符合条件的职工最多1名,并填写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79)。

截止时间:1月9日(下周三)上午11:00

联系人:沈思言  

联系电话:64495196

 

附件: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登记表.doc

校工会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