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教职工福利工作,使之长期化、制度化、动态化,我校福利委员会决定自2011年下半年起,开始我校困难教职工建档工作,与递交我校2011年下半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关于建立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
1、请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对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档案表”),如实填写表上信息。经所在分工主席签字、所在工作部门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由分工会集体上交。
2、校工会福利委员会将根据有关文件,制定适应我校教职工情况的困难和补助标准,确定困难教职工归档名单。
3、困难教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请各分工会和困难教职工本人留存电子版,以学期为单位,及时修改“档案表”并随当学期《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一起提交至校工会更新档案。
二、 关于递交2011年下半年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
1、凡提交《2011年下半年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的教职工,须先行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表。
2、困难事由须填写明确、清楚,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复印件、自付药费单据复印件等)。
3、申请表经分工会主席核准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盖部门章后,以集体为单位统一上交申请表。
4、请各分工会将本分工会《申请表》在12月29日下午4:00之前交到校工会,并请认真做好申请及核准工作,以确保补助款发到真正困难的教职工手中。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doc
附件2: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界定与收入核算的相关要求.doc
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下半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联系人:沈思言
联系电话:5196
校福利委员会
校工会
2011年12月19日
|
各分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教职工福利工作,使之长期化、制度化、动态化,我校福利委员会决定自2011年下半年起,开始我校困难教职工建档工作,与递交我校2011年下半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关于建立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
1、请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对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档案表”),如实填写表上信息。经所在分工主席签字、所在工作部门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由分工会集体上交。
2、校工会福利委员会将根据有关文件,制定适应我校教职工情况的困难和补助标准,确定困难教职工归档名单。
3、困难教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请各分工会和困难教职工本人留存电子版,以学期为单位,及时修改“档案表”并随当学期《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一起提交至校工会更新档案。
二、 关于递交2011年下半年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
1、凡提交《2011年下半年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的教职工,须先行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表。
2、困难事由须填写明确、清楚,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复印件、自付药费单据复印件等)。
3、申请表经分工会主席核准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盖部门章后,以集体为单位统一上交申请表。
4、请各分工会将本分工会《申请表》在12月29日下午4:00之前交到校工会,并请认真做好申请及核准工作,以确保补助款发到真正困难的教职工手中。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doc
附件2: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界定与收入核算的相关要求.doc
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下半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联系人:沈思言
联系电话:5196
校福利委员会
校工会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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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教职工福利工作,使之长期化、制度化、动态化,我校福利委员会决定自2011年下半年起,开始我校困难教职工建档工作,与递交我校2011年下半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关于建立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
1、请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对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档案表”),如实填写表上信息。经所在分工主席签字、所在工作部门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由分工会集体上交。
2、校工会福利委员会将根据有关文件,制定适应我校教职工情况的困难和补助标准,确定困难教职工归档名单。
3、困难教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请各分工会和困难教职工本人留存电子版,以学期为单位,及时修改“档案表”并随当学期《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一起提交至校工会更新档案。
二、 关于递交2011年下半年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
1、凡提交《2011年下半年生活困难教职工(在职)补助申请》(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的教职工,须先行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在职)档案》表。
2、困难事由须填写明确、清楚,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复印件、自付药费单据复印件等)。
3、申请表经分工会主席核准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盖部门章后,以集体为单位统一上交申请表。
4、请各分工会将本分工会《申请表》在12月29日下午4:00之前交到校工会,并请认真做好申请及核准工作,以确保补助款发到真正困难的教职工手中。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教职工档案.doc
附件2: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界定与收入核算的相关要求.doc
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1年下半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联系人:沈思言
联系电话:5196
校福利委员会
校工会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