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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教室] 心理学概念: 需要、动机与行为

  一、需要、动机与行为

  需要和动机是有区别的。需要是人积极性的基础和根源,动机是推动人们活动的直接原因。人类的各种行为都是在动机的作用下,向着某一目标进行的。而人的动机又是由于某种欲求或需要引起的。


  但不是所有的需要都能转化为动机,需要转化为动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需要必须有一定的强度。就是说,某种需要必须成为个体的强烈愿望,迫切要求得到满足。如果需要不迫切,则不足以促使人去行动以满足这个需要。


  第二,需要转化为动机还要有适当的客观条件,即诱因的刺激,它既包括物质的刺激也包括社会性的刺激。有了客观的诱因才能促使人去追求它、得到它,以满足某种需要;相反,就无法转化为动机。例如,人处荒岛,很想与人交往,但荒岛缺乏交往的对象(诱因),这种需要就无法转化为动机。


  可见,人的行为动力是由主观需要和客观事物共同制约决定的。按心理学所揭示的规律,欲求或需要引起动机,动机支配着人们的行为。当人们产生某种需要时,心理上就会产生不安与紧张的情绪,成为一种内在的驱动力,即动机,它驱使人选择目标,并进行实现目标的活动,以满足需要。需要满足后,人的心理紧张消除,然后又有新的需要产生,再引起新的行为,这样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二、动机的功能


  动机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对人的行为活动具有如下三种功能。


  (一)激活的功能


  动机能激发一个人产生某种行为,对行为起着始动作用。例如,一个学生想要掌握电脑的操作技术,他就会在这个动机驱动下,产生相应的行为。


  (二)指向的功能


  动机不仅能唤起行为,而且能使行为具有稳固和完整的内容,使人趋向一定的志向。动机是引导行为的指示器,使个体行为具有明显的选择性。例如,一个学生确立了为从事未来的实践活动的学习动机,在其头脑中所具有的这种表象可以使之力求注意他所学的东西,为完成他所确立的志向而不懈努力。


  (三)维持和调整的功能


  动机能使个体的行为维持一定的时间,对行为起着续动作用。当活动指向于个体所追求的目标时,相应的动机便获得强化,因而某种活动就会持续下去;相反,当活动背离个体所追求的目标时,就会降低活动的积极性或使活动完全停止下来。需强调的是,将活动的结果与个体原定的目标进行对照,是实现动机的维持和调整功能的重要条件。


  由于动机具有这些作用,而且它直接影响活动的效果,因而研究和分析一个人的活动动机的性质、作用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