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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一、协会全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

二、协会性质及宗旨


  本协会是由广大喜爱足球运动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非赢利、非商业的业余团体。协会的宗旨是为了给广大喜爱足球运动的教职工提供活动、交流的平台。以“快乐足球为主,竞技足球为辅”为活动基础,提倡"包容、平等、自助"三大原则。


三、组织机构


1、足球协会常务委员会 (以下简称常委会)为协会的决策及执行机构,负责处理协会的一切日常事务。


2、常委会的生要任务是在协会内部为会员创造一个尽可能公平、公正、公开的活动环境。


3、常委会由经常参加协会活动、自愿为大家服务、具备一定相关能力的会员组成。


4、常委会的产生采取"会员自愿报名再由上届常委会讨论评价后决定"与"上届常委会根据协会实际情况向会员发邀请并征得同意后确认"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5、常委会由领队、队长、教练、财务等组成。常委会内部再分工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


6、常委会成员是本着自愿的原则义务为协会和会员们服务的。


7、为保证协会持续稳定发展,常委会每届任期一年,可连任,任期届满前,必须完成下届常委会的改选工作。


8、常委会成员在任期内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常委职责,可以提出辞职,所空出的常委位置由其他常委投票选出。


9、常委会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协会的相关事务。


10、协会公共事务由常委会开会讨论后投票决定。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按照自愿的原则,欢迎广大足球爱好者加入协会。


2、会员有参加足协会召集的一切活动的权利,但参加活动时应自觉服从常委会以及活动召集人的安排。


3、会员有对协会的发展、建设、活动等问题提出建议的权利,并可以要求列席常委会。


4、会员必须服从常委会的决议,并在活动中接受常委会或其指定人员交办的正当的力所能及的任务。


5、会员不得做有损协会形象、声誉的事情。


6、会员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互助。


五、协会活动


1、协会活动分为定期活动和不定期活动,内容包括足球训练、比赛、及其它活动。


2、每次活动均由召集人事先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活动的会员必须按要求报名 (受条件限制的会员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为报名)并得到召集人的确认方可参加活动,以便于召集人统筹安排。没有报名但参加活动的会员,如果对活动的进行或其他会员造成了不良影响,应主动接受相应处罚。


3、协会不定期组织对外比赛,各会员均可对外联系比赛,但必须以协会名义组织。参赛会员应自觉服从协会和教练的安排,非参赛会员应积极到场助威。


4、协会不定期对会员进行足球基本功培训,会员应尊重教练的劳动。


六、协会财务


1、协会基金由学校拨款及会员会费两部分共同组成。


2、基金的支出必须得到领队和财务人员的同意。


3、由财务对协会基金进行管理,若活动中无财务人员到场,则由活动召集人临时担任财务工作,事后须及时发布财务支出明细,并将经费节余及时移交财务人员。


4、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公布活动的财务报舌,并对协会基金及每次活动的经费负有安全责任。


七、附则


1、本章程的修改权以及解释权归足协会常务委员会。


2、本章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