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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舞蹈协会章程

体育健身舞蹈协会章程

2012315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体育健身舞是融体操、音乐、舞蹈于一体的追求人体健美的运动项目,经常参加健身舞活动可以达到健身,健美,健心的目的。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校工会直接领导下的,以健身舞为活动内容的职工文化活动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范围内开展活动。协会的宗旨是:推动和普及我校教职工健身舞活动,增进健康,增强体质,促进交流,陶冶情操。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凡我校正式职工经本人申请,交纳一定会费,即为协会正式会员。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自觉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利益。

第六条 协会会员有权对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执行机构

第七条 本协会由会长和财务组成执行机构。

第八条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组织工作,负责协会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等项工作。财务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和活动监督。

第九条 每学期召开例会,进行本学期工作总结和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

第十条 会长负责组织协助校工会组织校内健身舞活动。

第四章 活动

第十一条由协会骨干商讨确定每学期的活动日程,原则上每周有两个中午在教工活动中心进行排练。

第十二条 活动的内容:培训,讲解健身舞知识。

第十三条 完成校工会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每人每年缴纳会费10元;校工会文体活动专项经费补贴;其它赞助。

第十五条  经费使用:所有经费均用于协会活动,主要用于演出服装、道具、化妆品、资料和光碟的采购和制作、户外联谊活动的支出相关费用等。协会每年向会员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校工会和本会会员监督、质询。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的实施与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体育健身舞蹈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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