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协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摄影爱好者的群众组织。本协会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和监督,同时接受北京市摄影家协会的指导。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和任务:
1 、团结我校教职工摄影爱好者,推动校园的摄影活动开展,提高摄影爱好者的摄影水平。
2 、配合校工会和摄影家协会的中心工作,做好校内外的交流。
3 、组织各类摄影观摩、比赛、创作和展览。丰富校园业余文化生活。
第三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凡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成为会员:
l 、对外经贸大学工会正式会员;
2 、按期交纳会费;
3 、接受本协会领导,完成协会的任务;
4 、自备摄影器材,初步掌握摄影技能;
5 、身体健康并能够参加摄影活动。
入会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格,然后提交全体会员大会讨论,经讨论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会员享有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进行批评和建议权。会员有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按期交纳会费的义务。会员不按期交纳会赞,数次无故不参加活动或无故不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即视为自动退会,由全体会员大会确认除名。
第四条 本协会的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其职责是:
制定修改本章程;选举产生会长、秘书长、司库;根据校工会和摄影家协会的计划,制订本会活动计划:讨论通过各项决议,决议须由 2 / 3 以上会员表决通过。
第五条 组织机构
本会设会长、秘书长、司库各一名。根据需要可聘请名誉会长一名、顾问二名。
会长职责:各项活动的组织筹划、经费的筹集。
秘书长职责:各项活动计划的执行和实施,协会日常活动的管理。
司库职责:经费的收支与管理。
第六条 本会组织机构两年一届。每学年结束时,会长、秘书长要向全体会员汇报工作。司库需要向全体会员公布帐目。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本章程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全体会员签字后生效。
对外经贸大学
教职工摄影协会
1999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