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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念建党100周年暨建校70周年书法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念建党100周年暨建校70周年书法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念建党100周年暨建校70周年

书法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庆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建校70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传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党而生、与党同行的红色基因,根据学校2021年度教职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校工会联合校友办、离退休处、校庆办等相关部门共同举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念建党100周年暨建校70周年书法摄影作品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育人七十载 扬帆再出发

    二、征集内容

    围绕建党100周年和建校70周年,以学习强国平台内容作为重要参考,鼓励原创作品。作品内容体现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传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为党而生、与党同行的红色基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征集对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体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及海内外校友。

    四、征稿细则

    1.每位作者最多可提交书法和摄影作品各一幅,谢绝组照。

    2.书法作品应为四尺以内(为便于展览,以竖幅为宜),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作品形式建议中堂、条幅、对联、扇面、斗方等,确保作品落款钤印完整。所有作品均应保持纸面平整,正面拍摄照片,图像清晰(格式为jpg,大小不低于5M)。先提交作品照片(原图)至指定邮箱,照片文件以“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作品名称”命名,邮件正文请注明作品尺寸(高x宽cm)。

    3.作品不限创作时间(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不限创作手段(胶片相机、数码相机、手机均可),不限彩色和黑白。数码相机拍摄尽量采用RAW非压缩格式或Tif格式,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所有作品要求是个人原创,照片文件以“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作品名称”命名。

    五、活动组织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提交作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第二阶段(2021年6月21日至30日):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第三阶段(2021年7月1日至5日):经审核获得通过者将作品原件提交或邮寄至相关联系人;

    第四阶段(2021年8月10日至31日):筹备布展;

    第五阶段(2021年9月7日至9月21日):作品展出。

    六、作品收集

【在校本科生】

联系人:王祎

联系电话:64492176

邮箱:xgb@uibe.edu.cn,邮件标题注明:书画摄影展。

地址:求真楼217办公室

【在校研究生】

联 系 人:段子忠

联系电话:64494626

邮   箱:uibeygbsz@uibe.edu.cn,邮件标题注明:书画摄影展。

地   址:诚信楼708办公室

【海内外校友】

联 系 人:徐潇然

联系电话:64494072

邮    箱:xyzh@uibe.edu.cn,邮件标题注明:书画摄影展。

地    址:国际交流大厦B座209办公室

【离退休教职工】

联 系 人:路璐

联系电话:64493633

邮    箱:effie2227@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书画摄影展。

地    址:老年活动中心102 办公室

【在职教职工】

联 系 人:刘鸿良

联系电话:64495132

邮    箱:jmghbg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书画摄影展。

地    址:行政楼148办公室

    七、作品展出

    线上展览通过贸大微信公众号展出,现场展览设在宁远楼一层大厅。

    八、其它说明

    1.投稿者请务必将数码相机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2.作品必须与本次活动主题相关。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在学校媒体上通报。

    3.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活动主办方对征集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无偿使用。

    4.参展作品须保证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一经发现版权纠纷,主办方有权取消侵权作品参展资格,同时保留对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

    5.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不退还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参展期间,如因人力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参展作品损坏,主办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展览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各方面监督、反馈。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学工部、研工部、校友总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校工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