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京办发〔1997〕6号)要求,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示精神,我校可推荐1名同志参加评选,经过校内院级推荐、评审小组选拔、常委会审议,决定推荐我校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洪俊杰教授 作为候选人代表我校参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17: 00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我校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小组署名提出,匿名异议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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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小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