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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工会、教职工社团使用和报销工会经费的有关要求

关于分工会、教职工社团使用和报销工会经费的有关要求

各分工会、教职工社团:

为规范我校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现作如下要求:

一、校工会给予分工会的配套支持经费的使用要求

1.电影郊游。校工会每年按分工会会员会费总额1:1给予分工会的配套经费,应与会费合在一起使用且仅限用于看电影和春游秋游,并按照一个标准和范围支出。

2.运动会。校工会按分工会每名会员不超过200元给予分工会的支持经费,只能为运动员购置参赛用品,不得购置奖品、餐饮等。

3.元旦联欢。校工会按分工会每名会员不超过300元给予分工会的支持经费中,餐费不得超过人均100元,各类奖品不得超过人均100元并须设立等级,纪念品不得超过人均100元。

当分工会组织教职工开展以上三项以外的文体活动出现经费不足时,可以向校工会申请专项经费支持,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会员人均100元。

4.建家经费。校工会对分工会二级建家的经费支持可跨年度累积使用,但只能用于购置职工之家所需的固定资产。

5.注意事项:

1)支持经费仅限当年和指定用途,不得改变用途和累积使用(建家经费除外)。凡当年得到校工会支持经费的分工会,如年底有经费结余,对结余经费校工会将予以收回。

2)使用支持经费开展活动,参加人数须达到会员人数一半以上,否则不予支持。

3)不得超预算使用支持经费,对超预算部分不予支持。

4)不得以组织活动名义变相将支持经费以各种形式分发给个人。

二、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要求

1.会议、培训、差旅。分工会(教职工社团)组织或参加工会系统的各种会议、培训等产生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规定。

2.讲座。分工会(教职工社团)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产生的讲课酬金支出,均须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误餐补助。北京市内50/·天;北京市外100/·天。

4.看电影。分工会应统一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因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等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等值电影券并实名签收。

5.春游秋游。地点仅限北京市,做到当日往返。支出仅限租车费、门票和餐费,其中餐费不超过50/·天,按实际参加人数凭发票实报实销;租车、门票等其他项目按预算明细分别开具发票予以报销。

6.困难帮扶。分工会对本单位长期困难或困难较大的在职教职工发放困难补助,参照学校《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执行。

7.送温暖。分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支出标准为:每人每次100元左右的实物。

三、经费报销流程要求

1.事前登记。开展活动前,须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分工会(社团)活动登记表,校工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活动。

2.借取支票。单笔报销额度在1000元以上的,须使用支票转账结算。

3.签订合同。凡委托校外专业公司承办活动或从校外专营公司采购为会员集体发放的各种用品、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须与对方签订合同;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须执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

4.发票规范。发票付款单位(即发票抬头)须为中国教育工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发票内容和金额须与登记表中的经费支出预算明细相符。不得打白条,坚决杜绝使用假发票。

5.附件齐全。报销时,须提供已在校园网发布的相应活动简报(注明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集体照等内容)、参加活动人员名单。购置固定资产的,须提供设备明细单;涉及发放实物(券)的,还须提供实名签收的名单;举办或参加会议、培训的,还须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议程、签到表等。

6.签字合规。报销一律采用学校财务处的相应支出单据,验收须由分工会主席(社团负责人)签字,经手须由分工会(社团)财务负责人签字。

7.单据规整。报销所附单据要按照学校财务处的要求分类粘贴,写明支出摘要、票据张数、姓名、工资号和银行卡号等。

8.费用报销。经校工会财务主管审核、校工会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代理科(诚信楼920房间)办理报销事宜。

请各分工会、教职工社团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使用工会经费。

 

中国教育工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201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