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下半年在职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等事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我校2012年下半年在职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工作即将开始,与完善我校困难(在职)教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工作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立困难(在职)教职工档案
1、请自2011年下半年起,首次申请困难补助的在职教职工对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档案》(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档案”),如实填写信息,交至所在分工会。经所在分工会主席核准签字、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分工会集体上交至学校工会办公室。
注意:
⑴已经填写过档案且困难情况没有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填写。
⑵若已填写过档案但困难情况有重大变化的,请重新填写档案。经所在分工会主席核准签字、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补助申请表》一并交至工会办公室以更新档案。
2、福利委员会将根据有关文件标准,确定困难(在职)教职工归档名单。
二、关于2012年下半年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
1、凡首次提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困难(在职)教职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申请表”)的在职教职工,须先行填写档案。
2、困难事由须填写明确、清楚,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病历复印件、自付药费单据复印件等)。
3、申请表经所在分工会主席核准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以集体为单位统一上交申请表至学校工会办公室。
4、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请各分工会主席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请及核准工作,以确保补助款发到真正困难的教职工手中。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否则一律退回。
三、时间要求
请各分工会将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的档案和申请表收齐后于12月27日下午4:00前交至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48,联系人:宋希永,联系电话:2175)。
附件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福利委员会
工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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