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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高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广大教职工不断丰富、提升教育智慧,在教育教学中弘扬高尚师德,塑造师德风范,在教书育人中保持阳光心态,实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北京市教育工会决定2008年继续在高校系统广泛开展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活动。根据名额分配,我校可上报2名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1名北京市师德标兵注:师德标兵从2名师德先进个人中选出

现将推选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中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严谨笃学、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5、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廉洁从教。

6、热爱生活,身心健康。

三、评选办法

请各分工会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自下而上、群众公认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做好推选工作,填写好相关推荐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事迹材料500字,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黑,正文4号仿宋。候选人事迹简介应包括:姓名、性别、职称、职务、工作单位、主要荣誉及工作业绩简述等。

材料请于520日下午4: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hensy1030@yahoo.cn

联 系 人:沈思言

联系电话: 5196

附件: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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