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在我心中”红歌赛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校党委《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教育工会《举办首都教职工第四届体育文化节的通知》,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在我心中”红歌赛,校工会、校团委、校宣传部作为组委会,已在全校发布红歌赛报名通知,获得了各单位的积极响应和踊跃报名,现将有关比赛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 还没有报名的单位必须在6月7日下班之前上报参赛报名表和曲目,6月9日抽签,比赛初步定于6月30日或7月1日举行。 2. 各学院组织师生合唱团,成员人数40-60人(人数多的学院不少于50人),其中教职工比例不少于50%,该项作为组织奖评选条件之一,学生合唱团成员参加表演,不再加入各学院参赛。 3. 没有学生的单位可以单独组成合唱团参加比赛,也可以联合组团参赛,人数不低于30人。 4. 参加合唱的曲目要求为一首 (必须为红歌) 。 5. 各比赛队自备伴奏,指挥和伴奏可请专业人士。 6. 参加演出的演员着装要求整洁大方。 7. 各比赛队伍要有一名负责同志担任领队。 8 .要求各单位领导积极参加,作为组织奖评选条件之一。 9 各种奖项评选规则另行公布。 校红歌赛组委会 2011.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