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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会之友、优秀分工会主席、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工会小组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度工会之友、优秀分工会主席、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工会小组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教职工的热心参与下,在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热心工会工作会员的配合下,学校各级工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表彰在促进学校事业蓬勃发展、构建和谐校园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会决定开展工会之友、优秀分工会主席、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小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先进工会小组(3-5个)

2、优秀分工会主席(10名左右)

3、工会积极分子(15名左右)

4、工会之友(15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工会小组

⑴积极配合单位党政领导,团结本单位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⑵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较强的凝聚力,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明显。

⑶积极参加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⑷主动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组织活动形式多样化、经常化,工会组织有活力。

2、优秀分工会主席

⑴担任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

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切实履行工会职能。

⑶热爱工会工作,爱岗敬业,积极组织参与工会各项活动,在促进本单位发展、推进工会自身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教职工之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⑷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积极反映教职工合理意见和要求,深受教职工的拥护、信赖,得到领导和教职工好评。

3、工会积极分子

⑴热心工会工作,圆满完成分工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⑵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发挥骨干作用。

⑶关心教职工的工作、生活,积极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主动热情为教职工办实事,受到广大会员的信赖和拥护。

4、工会之友

⑴部门党政领导。

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视、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工会各项活动,为推动本单位工会工作发展和教职工之家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⑶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勤政廉洁,工会活力明显、作用突出。

⑷能主动做好做细教职工思想工作,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重视民主管理。

三、评选办法

1、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推荐。

2、分工会在征得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向学校工会申报被推荐人选。

3、学校工会常务委员会讨论评审,经工会主席办公会决定,确定表彰名单。

四、名额分配

每个奖项各分工会最多报一名(个)。

五、表彰奖励

对于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在2013年教代会年会进行表彰。

六、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在开展推荐、申报工作时,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被推荐人选(集体)的产生要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经本单位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征得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被推荐人选(集体)的事迹材料和推荐表的内容必须属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推荐、申报资格。

3、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开展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4、上报材料:被推荐人选(集体)近四年来的主要事迹。

5、被推荐人选(集体)的事迹材料和推荐表请于20121116日前报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搂17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学校工会办公室邮箱:jmghbgs@163.com

联系人:刘鸿良;联系电话:64495132

附件:1先进工会小组推荐表.doc

         2、优秀分工会主席、工会之友、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工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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