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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分工会建设“教职工之家”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

关于对分工会建设“教职工之家”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建设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工作方案》(外经贸学2012】05),工会拟于6月下旬对各分工会建设“教职工之家”进行复查验收,请各分工会做好准备。

一、复查验收对象

1、复查对象:此次不申请晋级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

2、验收对象:此次申请晋级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

二、复查验收步骤

1、分工会递交升级复验申请书(见附件1)。分工会递交申请书之前,要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满意率测评(见附件2),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分工会开展建家升级活动实施办法》(见附件3)中的“晋级标准”确定“教职工之家”的申请等级。

2、工会成立“教职工之家”复查验收小组(成员组成另行通知)。

3、复查验收小组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分工会开展建家升级活动实施办法》中的“考核条件”和《校工会“教职工之家”验收工作实施方案验收方案》(见附件4)中的“计分方法”两部分要求,进行复查验收。

4、对于申请晋级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复查验收小组通过集中听取申请部门的建家工作报告、实地考查的方式,进行打分验收,根据平均分值确定是否达到申请等级;对于不申请晋级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复查验收小组将直接深入到分工会听取建家工作报告并实地考查,进行打分复查,根据平均分值确定是否达到原级别标准。(具体程序见附件5)

5、验收完毕,校工会在网上公布验收结果。

三、复查验收时间

1、对于申请晋级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工会拟于7月初集中听取建家工作报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实地考察验收于下学期初进行。

2、对于不申请晋级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工会拟于下午到实地进行复验。

四、名额和奖励

1、此次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名额,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确定。

2、对于通过晋级验收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工会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于通过复查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工会将颁发证书。

 

附件4:校工会“教职工之家”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工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